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学分应该可以通过当地组织的培训课程获得,一般由各省级药监局负责本地区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实施工作,但不是所有省份都能进行继续教育的学分补修,建议可咨询当地的药监局和相关部门。》》》点击查看2021年全国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网站

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实行学分制,2002年前(含)每年参加继续教育的学分不得少于25学分,其中指定项目10学分,指导项目10学分。2003年起(含)执业药师每年参加继续教育的学分不得少于15学分,注册期3年内累计不得少于45学分。其中必修和选修内容每年不得少于10学分,自修内容学习可累计获取学分。
执业药师参加中国药师协会或省级(执业)药师协会组织的继续教育学习获取的学分,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点击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