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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药品购销须“建档待查”不建档举报有奖

  记者昨从武汉食品药品监督局获悉:今后药厂药店购销药品,必须对其来源和流向登记造册,建立档案,否则将受处罚;而市民举报药店未建档,可获得奖励。

(责任编辑:zhongd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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