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卫医函[2006]13号) 各市(州)卫生局,部省属医疗单位: 在全省2005年医师资格考试报考资格审核中,发现部分医疗机构为考生出具虚假的试用期满一年并考
核合格的证明。为依法严格医师队伍准入,现对做好2006年医师资格报考考生试用期考核工作要求如下: 一、考核对象:在医疗机构试用期满一年(试用期截止2006年8月31日)及以上的医学专业毕业,拟报
名参加2006年医师资格考试的人员。 二、考核时间: 2006年3月20日前,各医疗机构认真填写《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附件一),完成
拟报考考生的考核工作。并将《考核合格考生情况登记表》(附件二),盖章后报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
作为各考点审核考生报名资格的相关依据。 三、各医疗机构要认真据实做好考核工作,对符合报考条件考生,认真组织考核。凡未参加考核或考
核未合格的人员,不得报考2006年医师资格考试。 四、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考核工作的监督管理,对为请报名考生出具伪证的医疗机构及相关责
任人,一经查实,要通报批评并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请各市(州)卫生局、部省属医疗单位于3月31日前将《考核合格考生情况登记表》电子版报省卫生厅
医政处。 联系人:刘璐(027-87812559) 王芸 E-mail:hbwstyzc@sohu.com 附件一: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 附件二:考核合格考生情况登记表 二○○六年二月二十四日 附件一: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
| 姓 名 | | 性 别 | | 出 生 年 月 | | | 民 族 | | 医 学 学 历 | | 所学系、专 业 | | | 取得医学学历时间 | | | 申请级别 | | 申请类别 | | | 试用期岗位类别(临床、口腔、公卫、中医) | | 试用期 起止时间 | | 试用期 考核情况 | 试用机构法人 试用机构公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 备注 | | | | | | | | | | |
注:本表各项目由考生所在试用机构填写。
附件二:考核合格考生情况登记表
试用医疗机构(盖章): 填表人姓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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