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转载注明来源:中国医学考试网 根据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和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的工作安排,现将2005年医师资格考试天津考区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实践技能考试全国统一时间: 2005年6月20日—30日,天津考区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二、医学综合笔试全国统一考试时间: 1、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2005年9月17日、18日两天;上午9:00—11:30 下午13:30—16:00 2、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2005年9月17日一天;上午9:00—11:30 下午13:30—16:00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05年4月10日至4月15日(周六、日不休息) 报名地点:各区、县卫生局医政科 四、报名条件: 执行《卫生部关于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暂行规定》(卫医发〔2001〕127号)及《卫生部关于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暂行规定补充规定》的规定。 五、报名办法: (一)报考人员由所在医疗机构统一报名,报考人员的所医疗机构,于2005年4月7—10日到各所属辖区县卫生局医政科领取《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一式二份)《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考核合格证明表》、《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填写指导及报名信息代码手册》。 (二)报考人员按规定要求填写《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申请表》及相关证明,经所在医疗机构审核同意盖章后,由各医疗机构统一按规定的报名时间到所在区、县卫生局医政科办理报名手续。 (三)报考人员或所在医疗机构报名时,需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1、申报执业医师、助理执业医师 (1)《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申请表》(一式二份) (2)《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A4纸一份)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A4纸一份) (4)试用机构出具的试用期满一年考核合格证明《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时间截止2005年8月31 日) (5)小二寸同底正面免冠近照2张(粘贴在申报表) 2、执业助理医师申报执业医师考试,还应当提交: (1)《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A4纸一份) (2)《考核合格证明表》(时间截止2005年8月31日) 3、已参加上一年度医师资格考试的人员,报名时只需提交由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统一印发的《成绩单》、身份证及复印件。 六、考试收费标准 : 根据天津市物价局、财政局《关于核定医师资格考试等相关项目收费标准的函》津价费[2000]449号有关规定。 1、实践技能考试费:每人150元 2、综合笔试考试费:执业医师每人110元;执业助理医师每人90元3、报名费:每人10元七、其他有关事宜,请登录中国天津卫生人才网查询。 咨询电话:天津市医学考试中心 23519249 天津市医师资格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天津市医学考试中心 二00五年四月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