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人事厅关于2008年 护理和助产专业毕业生参加护理初级 (士)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市(地)人事局,省农垦、森工总局人事局,省政府各直属单位人事(干部)处: 根据卫生部办公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08年护理和助产专业毕业生参加护理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卫办人发[2008]153号)精神,定于今年10月11日、12日为2008年护理和助产专业毕业生专门增加一次护理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暨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资格 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并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的2008年毕业生,可报名参加考试: (一)获得省级以上教育和卫生主管部门认可的普通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护理、助产专业学历; (二)获得省级以上教育和卫生主管部门认可的普通全日制高等学校护理、助产专业专科学历; (三)获得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认可的普通全日制高等学校护理、助产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非2008年度护理、助产专业毕业生不允许参加本次考试,如有参加,考试成绩无效。 二、报名方法、时间和要求 考试报名全部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 (一)考生个人网上预报名。各地考生自8月12日9时起至8月24日17时止,可登陆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hhrdc.com或http://www.21wecan.com.cn),在网上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并打印《2008年护理和助产专业毕业生护理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暨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申报表》(附件1)。 (二)现场资格审查、确认、交费。8月19日至8月25日(节假日休息)为网上预报名的确认、交费时间。各地考生须持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初审合格签章后的《2008年护理和助产专业毕业生护理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暨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申报表》,及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到当地人事局考试中心进行网上预报名的资格审查、确认、交费,经当地人事局考试中心进行报名资格审查确认后,考生才正式通过了报名,未通过现场确认的考生网上预报名信息为无效信息。省级卫生行政部门不负责此次考试的报名资格审查。非在哈中、省直单位考生按属地管理,在哈中、省直单位考生由单位人事(干部)处统一到省人事编制服务大厅进行网上预报名确认工作。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鸿翔路98号(乐业大厦一楼) 网址:http://www.rsks.gov.cn (三)准考证打印 自2008年9月25日至10月10日,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hhrdc.com或http://www.21wecan.com.cn)自行打印准考证。 按照《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和《关于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78号)要求,各地要认真做好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参加考试相关工作。 三、考试科目及时间 考试科目设置为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专业实践能力4个科目,均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考试,具体考试时间为:
考试科目 |
考试日期和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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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知识 |
10月11日 |
9:00—1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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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专业知识 |
14:00—1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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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知识 |
10月12日 |
9:00——1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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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实践能力 |
14:00—16:00 |
四、考试成绩及效用 考试成绩仍采取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考生需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4个考试科目。通过4个考试科目者,由考试机构发给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具有护理、助产专业中专和大专学历的人员,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合格者,可取得护理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具有护理、助产专业本科以上学历者,取得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并达到《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护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年限的,可直接聘任护师专业技术职务。 五、考场设置 本次考试由省人事考试中心和各地市分别设置考点,县级不设考点和考场。 六、数据上报 2008年8月30日前各地市人事局考试中心将报名数据审核后上报省人事考试中心。 七、考试收费 根据《黑龙江省物价局、黑龙江省财政厅转发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的通知》(黑价联字[2001]56号)和省物价局、财政厅《黑龙江省物价局、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人事部门资格报名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黑价联字[2003]94号)文件规定,参加本次考试报名费均为15元/每人,考务费为每人每科50元(含代国家收费)。报名工作结束后,各地市人事局留存15元报名费/每人及每名考生每科15元考务费,其余费用上缴省人事考试中心。报名工作结束后,各地应及时将上缴费用汇至: 开户行:建行哈尔滨市开发区支行 户 名:黑龙江省人事考试中心 帐 号:23001866751050503109 八、考试注意事项 (一)考生报名时间截止,数据库封闭以后,任何人不能补报。 (二)考生应考时必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两证缺一不准参加考试。 (三)应考人员考试时要携带钢笔或圆珠笔(黑色或蓝色)、2B铅笔、橡皮。 (四)应考人员考试前要认真阅读考场规则,遵守考场纪律,对考试违纪人员要进行严肃处理。 请各地严格按照考务工作计划安排表(附件2)规定的时间要求,按时完成有关考务工作,确保考试工作顺利实施。
附件:1、2008年护理和助产专业毕业生护理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暨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申报表 2、考务工作计划安排表
二〇〇八年八月十一日
主题词:人事 考试 护理 通知 黑龙江省人事厅办公室 2008年8月11日印发 共印100份。
附件1 2008年护理和助产专业毕业生护理初级(士) 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暨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申报表 报名序号 用户名 所选考点 验证码
基本情况 |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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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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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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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 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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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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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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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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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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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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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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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科目 |
基础知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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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专业知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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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知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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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实践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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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教育情况 |
毕业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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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学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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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时间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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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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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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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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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学习 经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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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情况 |
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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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所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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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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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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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 下 为 工 作 人 员 填 写 部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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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意见 |
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存放 单位审查意见
印 章 年 月 日 |
考点审查意见
考点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考生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考务工作计划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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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作 内 容 |
工 作 时 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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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网上预报名 |
8月12日-8月24日(节假日不休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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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网上报名现场确认 |
8月19日-8月25日(节假日休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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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点审核考生报名资格 |
8月27日-8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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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区审核考生报名资格 |
8月31日-9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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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点编排考场、试室、 安排考生座位 |
9月14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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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区审核各考点考场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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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网上打印准考证 |
9月25日-10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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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区接卷信息上报 |
9月20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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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交接(签到表下发) |
10月3日-10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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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实施 |
10月11日-10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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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人才中心回收答题卡 |
10月14日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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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区读卡监督 |
10月20日-10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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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区、考点进行违纪处理并上报 |
10月13日-10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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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区试卷销毁情况上报 |
11月17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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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成绩发布 |
考后两个月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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