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各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市卫生局关于办理护士执业证书和组织开展2007年度护士执业注册工作的通知》(十卫办发[2007]83号)精神,县卫生局定于10月初统一办理今年的护士执业证书,组织开展2007年度护士执业注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护士执业证书的有关要求
(一)护士执业证书申办条件:
1、参加2007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护理(初级士)专业考试成绩(各科目成绩均在60分以上)合格者。
2、2005、2006年参加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护理(初级士)专业考试成绩合格(各科目成绩均在60分以上),至今还没有申请办理护士执业证书的在岗临时护理人员,可通过本单位向县卫生局申请补办。
3、2007年毕业的具有普通高等院校护理专业本科以上学历者,可申请办理护士执业证书。2007年以前高等院校护理专业毕业并取得本科以上学历,至今还没有申请办理护士执业证书的护理人员,也可申请办理护士执业证书。
(二)办理护士执业证书要求提交以下审核材料:为方便广大护理人员,简化护士首次注册程序办理护士执业证书,符合办理护士执业证书条件护理人员的办证和首次注册登记合并进行,需要提交的审核材料同护士首次注册。
二、2007年护士执业注册的有关要求
(一)首次注册:申请首次执业注册的护理人员,须提交以下审核材料并缴纳注册费。
1、《护士首次注册申请表》一份(原件);
2、2007年护理专业初级(士)资格考试考试合格成绩单(验原件交复印件),本科免试者需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单位人事部门审核后盖章);
3、申请人身份证明(验原件交复印件);
4、拟聘用单位所在地二级以上医院、妇幼保健院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表》(原件);
5、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照片3张;
6、首次注册费8元/人。
(二)再次注册:申请2008-2009年度护士再次注册(注册有效期截止到2007年)者,须提供以下审核材料:
1、《护士再次注册申请表》一份(原件);
2、《护士执业证书》副本原件;
3、本地区二级以上医院健康体检证明;
4、再次注册费4元/人。
三、注册时间和地点
(一)办理时间:首次注册及再次注册集中办理时间:2007年10月9日-10月12日。
(二)办理地点:竹山县卫生局医政股 电话:4225113 4225117
四、其他事项
(一)县人民医院报送2007年度护士首次注册及再次注册资料时,需同时报送护士注册管理软件中2007年度护士首次注册及再次注册信息;
(二)护士首次注册申请表、护士再次注册申请表和健康体检表等表格请登陆“十堰卫生信息网”医政管理主页下载,网址:http://wsj.shiyan.gov.cn
二○○七年九月二十四日 |